| 1. |
推薦者與被推薦者不得為同一人,且被推薦人為非易遊網會員,方才符合新會員資格。 |
| 2. |
被推薦者需完成新加入會員流程,並於易遊網網站上成功消費,且被推薦者所提供之會員資料必須正確,轉寄推薦者方可獲得300點eMoney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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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成功消費之定義為:被推薦者首購任何易遊網旅遊商品,付款完成並順利成行即可,300點eMoney撥入時間則依照現行之易遊網eMoney規則給予。推薦者可至我的eMoney登入查詢。 |
| 3. |
請正確填寫e-mail正確資料,被推薦者加入新會員時,需從推薦者所轉寄的推薦函 進入,活動方可生效。 |
| 4. |
推薦者推薦好友時,系統發出邀請函電子報,被推薦者可經由邀請函電子報得知推薦者姓名。 |
| 5. |
推薦者可至會員服務中心或本活動頁查詢已推薦好友名單。 |
| 6. |
本活動所獲得之eMoney點數使用規則同現行之易遊網eMoney規則。eMoney點數折抵無上限;亦不得轉換、轉讓、折現。 什麼是eMoney? |
| 7. |
為維護參加者權益公平起見,凡利用不正當及異常之程式設定推薦加入會員者,一經查證屬實,將逕行取消獲獎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|
| 8. |
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易遊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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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. |
易遊網保有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 |